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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24-01-29 粮食要闻

  今年以来,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州发改委结合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完成了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2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情况。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疆各项工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在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开展述法活动,带动党员干部职员扎实开展法律和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选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州组织的“逢九必讲”活动。逐步的提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执行保密规定。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全面履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能。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8月份疫情开始以来,党员干部积极做出响应州党委号召,在委党组的统筹安排下,33名党员干部先后分赴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方舱隔离医院、头屯河沿岸等防疫第一线支援,州发改委下沉昌吉市吉祥花园疫情防控组、呼图壁疫情防控组防控服务工作得到了县市、居民的充分肯定。值守单位的党员干部在委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日以夜继、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协调各厅局、地(州、市)及县市(园区),一抓到底,直插一线,全力保障人力、物力、运力等生产要素,累计梳理问题121件,解决68件,调配实施工程人员1200余人,先后保障近300个项目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了疫情对投资影响,保持住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为全疆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州党委王国和书记的充分肯定。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一体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改革,以推进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和工作优化升级。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分析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建立2022年自治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填报责任人台账,为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打好基础。草拟《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昌吉州营商环境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保证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中央、区州政令畅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和州司法局。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全面落实《昌吉州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昌吉州发改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昌吉州发改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所有的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科学决策水平。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方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委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43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制度,建立健全处罚栽量基准规定,对涉及粮食、电力、油气管线安全等影响较大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重或导致非常严重危害后果的,加强刚性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其他违法违规情节轻微的行为,坚持强监管与优服务相统一,轻量化处理、宽缓化处置,从轻减轻处罚。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清理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对执法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核查、归纳、整理汇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股室的行政执法信息、执法结果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结合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秋粮收购、地方储备粮管理、“三个安全”等工作,分批次深入各县市发改委、基层粮站开展指导、抽查,围绕粮食“收购、储存、销售”三个重点环节,特别是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的粮食经营管理禁止性规定作为专项执法检查重中之重。州县两级对63个国有粮食收购库(站、点)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清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州发改委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州发改委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方案》,为及时有效处置单位内部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了可靠依据和保障措施。全面落实重大突发案事件舆情引导。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在办公的地方、粮食监察大队、政务大厅等主要受众科室、窗口设立舆情监督员,专人抓管,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舆情动态收集,特别是对民生、工业和涉稳舆情进行高度关注,确保舆情“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持续加强油气、粮食等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消除行业监督管理“真空地带”,及时堵塞漏洞,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全方面推进行业清源行动的开展。目前,未出现重大突发案事件相关舆情。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完善我委行政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积极努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2年我委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制定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三是认真落实首办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来访事项2项,受理信访部门转交信访事项1项,已积极妥善解答群众,目前无信访积案,无重复信访。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管理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及资产的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二是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逐步的提升整体执法水平。三是完善社会监督管理体系。通过门户向社会公布我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等,逐渐完备社会监督体系。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一是按照州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新疆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我委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编号、新证换发等工作,强化我委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我委的事前公开信息,包括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等。在该平台上不断补充完善我委的事后公开信息,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在该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党内法规和发展改革法律和法规列为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为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员学法起到表率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组织全体干部职员参加“宪法法律宣传月”测试活动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答题活动。在委里qq群和微信群里将依法治州办要求通知大家;下载《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电子版供大家学习参考,电话通知驻村、驻寺、驻社区人员,立即处理解决大家提出的问题,保证了答题活动顺利开展,参加答题活动73人。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律和法规。2022年,通过悬挂横幅、外出普法以及“法治夜市”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共计36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册。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一是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制定州发改委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投诉举报、案件核查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群众监督、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木垒县在开展专项行动中仅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任何涉粮问题”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以干代训工作计划,并对木垒县、奇台县进行了现场培训、实地辅导,指导木垒县立案3起、吉木萨尔县立案1起、昌吉市立案1起,确保监督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是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督促各县市加大粮食执法督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增强执法力量、落实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装备,满足粮食流通执法监管需要。加强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6月9日-6月10日邀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领域、执法领域专家在奇台县腰站子村对全州粮食系统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粮食法规制度、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案件查办的培训,交流检查方法手段和典型案件查办经验,建立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严执法、会监管的粮食执法监管队伍。四是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惩戒力度,适时公开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升级和应用,实现储备粮收购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的全链条实时在线监管,构建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防火墙”。截止9月28日,全州37家粮食相关企业实现粮食收购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的全链条实时在线监管,加快实现穿透式监管。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积极地推进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按照“手续齐全立即办、完善资料尽快办、创造条件设法办”的原则,确保项目“能开早开、宜开尽开”。今年以来,全州通过投资项目在线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958个,核准类项目42个,备案类项目819个。二是滚动接续推进“5+1”项目储备库,动态跟进现有项目,滚动充实新上项目,稳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指导企业开展项目评估论证工作,为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节能评估等环节做好决策服务。今年共谋划梳理2022年拟建项目704个,总投资3388.9亿元,三次产业投资比例为6:53:41,二产投资占据主要份额;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比例为29:71,社会投资潜力充足。三是强化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有效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实行“日报表、周调度、月通报+提醒函”的项目推进机制。通过日跟踪、周调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赌点难点问题,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库月调度为抓手,规范建设行为,严防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四是发挥好自治州领导联系重点项目、“5+1”项目库、“六重清单”、三级联动帮扶和项目调度等机制作用,成功举办自治州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复工开工仪式,二季度重点项目现场调度会,吹响全州上下“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集结号。采取会商会办、督查考核和项目调度等多种方式盯办跟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办理呈稳定、加快之势。

  (三)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减负政策红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电力价格政策。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6号),2022年3月9日,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或销售公司购电。二是清理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依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意见》要求,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向用户收取的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移表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等类似名目费用。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查看企业账目、进行政策宣讲,进一步探索水电气暖行业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同时,要求各县(市)在当地主要媒体、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切实确保国家、自治区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清理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情况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和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经营事物的规模内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对不符合法律和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考试费、评比表彰费等收费,予以取消并退还,并认真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表》。经清理,我州共有行业协会商会328家,实际有收费项目的44家,我委已将行业协会商户收费项目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四是结合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建立规范收费长效机制,通过“12315平台”,加大违规收费执法宣传力度和违规收费监管查处力度。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全方面推进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0年6月至今,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27家州直成员单位及园区产业局(经发局)、县(市)共计入库“双公示”数据94411条。二是建立完善“双公示”平台数据台账,自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每月对各成员单位做上报的数据来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形成纸质档案归档,在拖欠农名工工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推动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域中也发挥了正向非消极作用,对相关行业依法处罚的信息数据及时依法公开,在全州部门间实施联合惩戒,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努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现行信用修复相关规定,依照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信用修复办法,及时受理失信主体提出的失信修复申请。截至目前,受理企业信用修复初核信息203条。四是开展失信企业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要求认真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行为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治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6家,信用服务机构企业33家。充分的利用“信用昌吉”网站,整合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息数据,完善对州直部门所属监管企业的动态信息采集。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开展诚信文化宣传、信用信息公示及联合惩戒等工作,实现行政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通。五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扎实推进“信易贷”工作,起草了《关于做好“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做好宣传动员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打通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平台上线家中小微企业入驻,平台已发布各类信贷产品25款,成功授信561笔、金额近33亿元,放款240笔、金额近15亿元。

  今年以来,虽然我委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在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还相对滞后。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有待提升。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有待充实。

  二是信用建设有待加强。失信治理有待加强,联合奖惩、信用修复、行业信用监管、信用服务等有关数据归集相对滞后,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在租赁、家政、养老、幼托、中介、消费服务等相关领域的创新应用不足。

  三是项目建设还需不断发力。当前我州推进的重点项目中,部分环节特别是能评、环评等,涉及到自治区厅局审批,有的还涉及国家部委审批。在州级层面全力推办项目前期手续的同时,还需要到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不断的协调跑办。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全方面推进发改法制建设和做好普法宣传量大核心任务,加快州发改委法治建设进程,为昌吉州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区、州2023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我委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持续学深学透习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全局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行政执法质量意识、依法决策意识,发挥公职律师“辐射效应”,推动全委行政执法、行政决策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是持续强化行政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人大询问或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持续健全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建设综合素养强的执法队伍。二是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坚决避免突击性、运动式的执法,加强日常化、常态化的指导,把问题抓准抓早,把工作做牢做实。三是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明确管辖范围和权限职能,避免“九龙治水”,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不给企业添麻烦。

  四是持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深化行业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完成自治区及昌吉州两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扩能升级。加强政府采购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以及住房建设等行业信用建设。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的诚信教育。规范信用记录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实时或定期报送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在纳税、公共资源交易、贷款、消费、旅游、酒店住宿、通信等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