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粮食流转办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方法》等法令和法规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犁地维护和粮食安全党委政府责任制查核要求,加强对超支粮的管控,避免超支粮流入口粮商场和食物加工环节,实在保证粮油食物安全,在2016版《靖安县超支粮食收买处置办理暂行方法》的基础上,拟定本方法。
更新2016版《靖安县超支粮食收买处置办理暂行方法》,进一步标准我县超支粮收买处置,加强对超支粮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粮食流转办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方法》等法令和法规文件,为加强对超支粮的管控。
本方法主要内容是对超支粮的收买与贮存、扦样与查验、监督与处置和责任与追查都作了清晰的规则,避免超支粮流入口粮商场和食物加工环节,实在保证粮油食物安全。
细化了监管部门的责任,对超支粮定点收买企业要求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强化了对超支粮定点收买企业的批阅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