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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预案》的通知

2024-03-23 粮油市场

  《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真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产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产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镇和乡村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现结合全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产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产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肉类(牛羊肉)、蔬菜两大类产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产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产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产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大上升的状态。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菜篮子”产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县(区)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二)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产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三)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产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也许会出现的市场不正常的情况,及时做多元化的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四)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等组成,根据自身的需求,可增加另外部门和单位参加。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产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县(区)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扎西白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1.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2.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县(区)“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单位等开展“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工作,重视价格指数变化,按规定适时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响应。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确保物流配送顺畅;负责维护“菜篮子”产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处置因“菜篮子”产品供应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冷链运输行业督导监管。

  7.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掌握本地肉类、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生产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9.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工作。

  10.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服务“菜篮子”工程建设环评手续办理,配合“菜篮子”应急保供工作中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

  12.市应急管理局:协调“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中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及时通报自然灾害灾情及生活急需救助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和极端情况出现后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工作。

  13.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每日监测“菜篮子”产品农贸市场和批发商业市场价格,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行情报价动态,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时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的新趋势,将“菜篮子”产品供应预警分为很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全市范围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着的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全市范围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着的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县(区)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着的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县(区)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产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1.结合本地实际,逐步优化全市“菜篮子”产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确保储备“菜篮子”产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市蔬菜、肉类等储备方案,明确储备品类。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产品承储单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产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产品承储单位做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1.落实“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地布局、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产品供应基地、批发商业市场、加工公司、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县(区)确定的“菜篮子”产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产品应急运输体系。考虑“菜篮子”产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产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储备销售计划,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1.全市范围内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着的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县(区)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事发地县(区)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三十分钟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一定的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产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有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区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有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产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商业市场和加工公司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产品调运力度;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产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产品投放工作。

  “菜篮子”产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的单位组织实施。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回到正常状态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做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产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产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调运应急产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主体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产品。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做好全市“菜篮子”产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由“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真实的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自行接替,并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确需发文的由指挥部报市政府审定后自行发文。各县(区)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县(区)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预案》(拉政办发〔2022〕46号)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