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体育入口 粮食要闻

粮食收购管理制度范文

2023-12-02 新闻中心

  本办法所称粮食收购,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计划)、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粮食收购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七条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一般条件;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示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

  粮食收购者属于新设立的企业的,除需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九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合乎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时,可以对申请人的仓储设施、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等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条粮食收购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变更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粮食收购者应当依照国家粮食经营政策和粮食品质衡量准则,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在粮食应急状态期间,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的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品质衡量准则,按质论价,并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

  粮食收购者不得采取欺诈、囤积居奇等非法手段操纵粮食价格;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第十三条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粮食收购者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制度,并将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的基本数据和情况按规定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十六条粮食收购者在所在地以外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的粮食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其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者正常的粮食收购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者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可以向当地粮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各自权限及时查处。

  第十九条粮食收购者依法终止的,由原批准许可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粮食收购资格,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粮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合乎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或者对不合乎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批准的,由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违法处理等环节依法履行粮政管理职能,营造了良好的粮食市场环境。现总结如下:

  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审核发放,一是县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条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二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全年共为xx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家,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xx家,个体工商户xx户。对手续不齐全的,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既缩短了时间,又避免者多跑腿、乱跑腿的现象。对条件确实不够的坚决不予办理,从而较好地把住了粮食市场的准入关。由于我们严格按规办事,没有出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接受申办人的宴请以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良问题,全年没有出现一起投诉案件。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领会内容实质,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2、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1、在粮食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工商户,收购过程中,绝大部分都违反规定,超范围经营,最高收购量达千吨以上,最低也在百吨以上,严重扰乱了市场收购秩序,监督检查中存在取证难、纠违难等问题。

  2、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无证及超范围经营的,由粮食部门查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案件,实际操作中多数是有移交无结果。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我们分别利用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的力度。我们分别深入11个乡镇,开展设点宣传、咨询,为期一个月;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人手一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版权所有册,教育他们合法经营;同时,利用县电台每周一档的“粮油之声”栏目,系统地宣传粮食收购、流通、统计、监督内容。全年我们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280人次,宣传车深入乡镇集中宣传8天,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书写墙体广告26块,悬挂横幅36条,营造了全县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规范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审核发放,一是县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严格依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二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合乎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全年共为xx家合乎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家,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xx家,个体工商户xx户。对手续不齐全的,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既缩短了时间,又避免者多跑腿、乱跑腿的现象。对条件确实不够的坚决不予办理,从而较好地把住了粮食市场的准入关。由于我们严格按规办事,没再次出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接受申办人的宴请以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良问题,全年没再次出现一起投诉案件。

  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市场准入的同时,我们结合夏秋两季粮食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历史较短,与工商、公安相比行政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我们在实施监督检查中,一方面虚心学习,另一方面严格按程序办事,谨慎执法,对具体违规行为,慎出红牌,多出黄牌,尽量多教育少处罚。我们公布举报电线小时接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管、有管必果。分管局长亲自带队,与执法人员一起不分昼夜深入到码头、船头、场头等一线参与执法,查处违规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把执法的重点放在资质、质量、价格等方面,一是检查有无收粮食购资格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看其是否有收购资质;二是对粮食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省粮食局有关质量标准,执法人员当场扦样封袋,对违规收购超杂、高水分经营户,当场纠正,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三是在收购现场要求做到明码标价,公开收购质量、收购价格。对无明码标价的,立即整改,要求将收购价格公开在醒目位置。今年夏粮收购期间,版权所有我们在xx镇检查时,发现一收麦户既无粮食收购许可证,又无工商执照,就船收购小麦180吨,我们立即要求他停止违法收购行为,同时通报工商部门协查。该收粮户趁其不备,悄悄将船开走,我们迅速租借了快艇追出30公里将其扣押,移交县工商局处理。一年来,我们积极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主动沟通,联合或自行执法共出动54人次,查处违规经营者9人,查扣粮食120万公斤。检查出无证经营者6户,查扣粮食近80万公斤;与工商部门一起监督检查5次,查扣粮食50万公斤;移交工商部门案件3起,涉及违规收购粮达100万公斤;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4份,涉及粮食整改数量达70万公斤,从而有力推动了我县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领会内容实质,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2、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1、在粮食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工商户,收购过程中,绝大部分都违反规定,超范围经营,最高收购量达千吨以上,最低也在百吨以上,严重扰乱了市场收购秩序,监督检查中存在取证难、纠违难等问题。版权所有

  2、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无证及超范围经营的,由粮食部门查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案件,实际操作中多数是有移交无结果。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我们分别利用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的力度。我们分别深入11个乡镇,开展设点宣传、咨询,为期一个月;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发放了人手一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手册,教育他们合法经营;同时,利用县电台每周一档的“粮油之声”栏目,系统地宣传粮食收购、流通、统计、监督内容。全年我们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280人次,宣传车深入乡镇集中宣传8天,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书写墙体广告26块,悬挂横幅36条,营造了全县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规范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审核发放,一是县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二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全年共为xx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家,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xx家,个体工商户xx户。对手续不齐全的,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既缩短了时间,又避免者多跑腿、乱跑腿的现象。对条件确实不够的坚决不予办理,从而较好地把住了粮食市场的准入关。由于我们严格按规办事,没有出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接受申办人的宴请以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良问题,全年没有出现一起投诉案件。世纪秘书网版权所有,互联网秘书第一品牌

  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市场准入的同时,我们结合夏秋两季粮食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历史较短,与工商、公安相比行政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我们在实施监督检查中,一方面虚心学习,另一方面严格按程序办事,谨慎执法,对具体违规行为,慎出红牌,多出黄牌,尽量多教育少处罚。我们公布举报电线小时接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管、有管必果。分管局长亲自带队,与执法人员一起不分昼夜深入到码头、船头、场头等一线参与执法,查处违规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把执法的重点放在资质、质量、价格等方面,一是检查有无收粮食购资格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看其是否有收购资质;二是对粮食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省粮食局有关质量标准,执法人员当场扦样封袋,对违规收购超杂、高水分经营户,当场纠正,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三是在收购现场要求做到明码标价,公开收购质量、收购价格。对无明码标价的,立即整改,要求将收购价格公开在醒目位置。今年夏粮收购期间,我们在xx镇检查时,发现一收麦户既无粮食收购许可证,又无工商执照,就船收购小麦180吨,我们立即要求他停止违法收购行为,同时通报工商部门协查。该收粮户趁其不备,悄悄将船开走,我们迅速租借了快艇追出30公里将其扣押,移交县工商局处理。一年来,我们积极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主动沟通,联合或自行执法共出动54人次,查处违规经营者9人,查扣粮食120万公斤。检查出无证经营者6户,查扣粮食近80万公斤;与工商部门一起监督检查5次,查扣粮食50万公斤;移交工商部门案件3起,涉及违规收购粮达100万公斤;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4份,涉及粮食整改数量达70万公斤,从而有力推动了我县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领会内容实质,逐步的提升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2、提高服务的品质,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1、在粮食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工商户,收购过程中,绝大部分都违反规定,超范围经营,最高收购量达千吨以上,最低也在百吨以上,严重扰乱了市场收购秩序,监督检查中存在取证难、纠违难等问题。2、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无证及超范围经营的,由粮食部门查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案件,真实的操作中多数是有移交无结果。

  粮食行政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按照《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粮食局有1项行政许可、27项粮食行政执法(处罚)、1项其他权力职能。具体为:粮食收购许可(含变更、延续、注销、撤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粮食经营者未依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粮食经营者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出库前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粮食收购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使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未按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未在粮食收购场所明示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处罚;未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凭证,载明所收购粮食品种、质量等级、价格、数量和金额的处罚;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未配备取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粮食质量检验人员、仓库保管员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未装备有与所经营粮食种类和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没有能单独进行粮食检验工作的场所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未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检验员业务培训、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质量档案和质量事故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仓储设施未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处罚;从事粮食储存经营者将粮食与可能有害物质混存或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以及未按规定对霉变、病虫害超标粮食进行处理的处罚;从事粮食储存经营者超标使用化学药剂,以及粮库周围有有害污染源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出库无质检报告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购进粮食无质检报告的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在粮食交易过程中,粮食销售、加工、转化经营者未索取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被污染或者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其质量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当事人转作饲料;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转作其他安全用途或者销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粮食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2012年在行政公共权力清理中我局对粮食行政管理的有关行政权力及运行程序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已录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粮食行政许可事项只有县粮油收储公司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一次;粮食行政执法(处罚)及其他权力仅限于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且从未实施过行政处罚行为。对其他粮食经营者的粮食行政管理完全处于空白状态。

  一是受编制限制县粮食局无粮食行政执法内设机构;二是没有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三是行政执法主体无合格人员;四是我县乃至全州属粮食主销区,粮食管理难度及大,粮食行政管理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监管责任人对挂钩企业的资产和粮食安全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和指导,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存粮安全。

  三、监管责任人负责督促挂钩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好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的公布和质量样品公示,指导企业创新收购方式,积极为售粮农民搞好服务,了解和掌握挂钩企业收购的粮食数量、质量、价格、存放仓囤等情况,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存粮安全,全年安全无事故,粮食库存数量准确、真实,质量达标。

  四、对挂钩企业的收购贷款总额要全面掌握,保证粮食收购资金和调销贷款封闭运行,适时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了解掌握企业经营活动,督促企业及时归还贷款和利息,销售货款回笼率100%,银行贷款及利息到期偿还率100%,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诚信度。

  五、加强对定向收购(国储、省储)入库粮食的监管,切实抓好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保管合同落实,确保调销出库时品种、数量、等级与合同相符,质价相符,账实相符。

  六、督促企业及时为聘用员工、内退人员、离退休人员按时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七、每月必须到企业实地检查指导一次工作,夏、秋两季收购期间,每天要驻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了解掌握企业执行粮食政策情况;依质论价执行情况;现金结算兑付情况;粮食收购凭证填写情况;对出现“打白条”、虚报粮食库存、搞转圈粮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追究挂钩责任人的连带责任。

  八、挂钩责任人在监管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分管负责人和局领导回报,并拿出书面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对挂钩点上的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夏收高峰期间,每天下午五点前向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汇报挂钩企业收购情况。

  1、全年实现利润万元。2、实现粮油销售收入万元,粮油销售资金回笼率100%。3、完成收购粮食吨。

  4、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储粮管理水平逐步的提升,粮油保管、安全全年无事故,粮食储存常年“四无”达到100%。5、军粮供应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部队满意率100%,代供点的各项工作得到省粮食局检查组的一致好评。6、企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活动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学习氛围浓厚,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发挥。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收购农民的粮食;要采取坐库收购和设点收购相结合、贷款收购和引资收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粮食收购经营活动;要引导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大销售力度,采取边购边销、以销定购等购销策略,既保证农民粮食及时收购,又保证企业获得效益。抓住托市粮拍卖机遇,四处找客户,采取定向定金定时组织销售,包括玉米销售,实现量的重大突破。2014年,共组织销售粮食顿,其中顿,顿。

  规范企业管理制度。修订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劳动用工、职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责任制,规范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实行联量计酬。建立岗位技能培训制度,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多劳多得。职工分配实行以岗位为基础、单项工作、企业效益与贡献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实行单项工作责任制考核。对季节性批量实物进出,按元/吨标准给予劳务补贴。重要单项工作实行单独责任考核,与收入挂钩。形成了既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又有利于职工潜能发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不断完善经营机制,激励员工参加,特别是玉米收购,快进快出,宿短经营周期,如三店粮站下村收购玉米40多万公斤。

  同时,狠抓收购质量,没有因为粮食难收而放松质量,从投资收购设备入手,2014年,公司投入资金12多万元,购置清理机传输机台等。防止以次充好,以差代优,从质量上严格执行公司要求,确保把农民手里优质粮食收购上来。

  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普及使用机械通风、环流薰蒸和电子巡测技术,实现由传统储粮方式向现代储粮方式的转变。充分集聚和利用仓储优势,积极探索绿色、生态、无公害储粮技术,不断提高科学储粮水平。以安全储粮为中心,积极推行粮食仓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以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严格执行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粮食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和分析库存粮情,确保储备粮储存安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先后投入160万元,2014年先后投入30万元,用于建设粮站,龙潭粮站安装电子磅,合贤粮站仓房全部吊顶并达到标准粮站要求。

  为了使员工做到一专多能,适应现代粮食储备工作的需求,组织员工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月份,举办了一期全体仓储人员参加的仓储保管业务技术培训班。月份,开办了一期思想教育、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班。同时采取不定期现场参观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的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举办消防安全演练,不断开发员工的个人潜能,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2014年,有名员工代表公司参加了全市粮食系统竞赛,并且取得了好成绩。

  按照仓储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狠抓基础工作,规范业务操作,落实保管措施,确保储粮安全。巩固以“四无”粮仓为主题的传统储粮管理技术。推进仓储规范化体系建设,以确保粮食安全为中心,围绕储粮安全和质量安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企业储藏水平。根据2014年实际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特别是粮站节约小工码堆平仓开支,员工自己动手打包,整理粮面,收到很好的革新效果。

  认真落实好《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抓好培训活动,增强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严肃执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严格熏蒸药品申报领取、使用手续,加强药品安全存放管理。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的安全意识,稳定了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适应市场竞争能力不强。2、基础设施比较弱。3、改革经营步子不够大。不足和问题出现的原因:1、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2、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精神还不强。3、内部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员工积极性调动不够,管理水平不够高。4、培训教育还不够,造成人无事做,事无人做的现状。这些问题和课题,有待于我们在2015年的工作中,认线年,我国粮食安全面临很大的压力,最大的压力来自三个方面: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对肥沃耕地的侵蚀、抑通胀使粮价上涨永远赶不上其他产品涨价,使种粮比较利益最低、气候变化异常使欠款太多的农田水利难以为继。粮食购销工作将面临着一场大的挑战,本地农业种植结构的不断调整,粮源减少与确保储备粮规模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国家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要求不断精细、规范,面对困难和挑战。

  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按照区粮食局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发展全局,以安全储粮和经济效益为重点,不断扩大经营品种和数量,加快粮食产业化的发展步伐,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经营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确保万公斤市级储备粮规模,拓宽购销渠道,力争购销同步,灵活经营,综合经营创利万元,完成万公斤粮食收购任务;仓储工作全面达标即“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年终总评分以上;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达标,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迎接新的挑战;2、抢抓市场机遇,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谋求企业长久发展。3、继续拓宽经营渠道,谋求企业持续发展。3、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激励考核长效机制。

  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搞好廉洁自律工作,是我局党总支、纪检组的一项重中之中工作。全局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精神。上半年组织了全职工科学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对照自己,存在哪些不足地方,认真整改。同时,更加加强完善现在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继续提出制止用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开、公用电话私自打、公款娱乐等违纪行为,提倡树正气、立新风。提出节约增效,开源节支,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把党的反腐倡廉政策与县局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洁自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了解基层群众反映实质性问题,是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的突破口。对信访工作我们认真细实地来抓。一是凡上级交办的信访件都要按时按质认真办结,并及时报音和结果;二是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热情接待,态度和谐,语言文明,以礼相待;三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有登记、有记录、有调查、有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不得欺上瞒下,隐瞒不办。对群众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筛选、收集信息来源,及时处理办结、归档入卷。

  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和行为,改进作风、加强管理,防腐但是廉政建设。我局党总支和局纪检组在原有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各项行政、纪检规章制度,进一步先后建立完整《机关考勤制度》、《来客用膳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一些制度,由于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机关工作作风得到很大改观,管理效益明显上升,公款吃请风明显好转。

  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我们积极参与粮食市场管理,参与粮食企业深入改制,参与粮食收购和市场管理检查工作,我们全方位积极为粮食工作服务,全身投入到夏粮、秋粮收购中去,在收购工作中,严守法纪、廉洁为本。要求各级粮食收购部门和个人严肃收购纪律,不准抬级抬价或压级压价、不准刁难群众,不准挤占挪用收购款。不准过夜粮,当天粮食当天收完。要让群众满意而去高兴而归。